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近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结一同安排、领导传销活动案子,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,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
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近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结一同安排、领导传销活动案子,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,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不等,没收不合法所得。\n 2020年1月,被告人黄某以不合法牟利为意图,找到第三方公司研制“抱团取暖”手机软件,新用户交纳200元注册成为会员,会员再向下顺次开展新会员,满3人即可取得200元返利,以此类推。\n 2020年1月至8月,被告人黄某经过建立交际媒体谈天群,开展被告人乌某为会员,由乌某开展的下级会员总数到达20余万人次;乌某连续开展马某、哈某、米某、佐某等人成为下线,再顺次向下开展新会员。到2021年5月,该“抱团取暖”手机软件注册会员到达31万余人,涉案金额635万余元。\n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等7人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,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不等,没收不合法所得。一审宣判后,其间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决维持原判。【修改:叶攀】